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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审核要求及常见问题浅析
作者:陆奕娜 张林田 史佳虹 林晓涵 江珏瑶
陆奕娜 张林田 史佳虹 林晓涵 江珏瑶
摘要预包装食品标签是食品安全内容之一,文章概括了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剖析了目前预包装食品标签一些常见问题,并提出进一步规范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建议。
关键词 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常见问题
The Review Requirements of Pre-packaged Food Label and Common Problems Analysis
LU Yi-naZHANG Lin-tianSHI Jia-hongLIN Xiao-hanJIANG Jue-yao
AbstractThe prepackaged food label is one issue of food safety. This article summarized the relevant laws,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for prepackaged food labels in China, analyzed some common problems of prepackaged food labels, and proposed to further regulate the labels of pre-packaged foods.
Keywords Prepackaged food; label; review; common problem
食品标签是指在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食品预包装上的标签信息是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了解食品信息与特点的主要途径[1]。因此,预包装食品上的标签信息会直接影响到消费者对某一种食品的购买欲望。然而,我国预包装食品的标签标注还存在较多的不规范现象,据调查报告,单是营养标签不合格率就高达40.5%[2],严重误导了消费者。
文章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结合在日常检验检测工作中常见案例,对食品标签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一方面,能提高食品监督监管人员标签审核能力;另一方面,有助于食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规范食品标签标注内容,提高标签标注规范性及真实性,同时标签审核也是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组成部分[3],有利于维护进出口贸易。
1 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要求
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依据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部门公告等规范性文件、相关标准等。
1.1 国家法律
主要有《食品安全法》,如其中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第六十七条对标签标注的规定;第六十九条对转基因食品要求显著标示;第七十八条对保健食品标签标注内容及声称的规定;第九十七条对进口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要求应有中文标签等。此外还有《产品质量法》,如第二十七条对包装标识的规定,《广告法》第十八条对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规定,以及《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
1.2 部门法规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如第三十三条对转基因食品显著标示的规定,第三十九条及六十八条对标签的相关规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等。
1.3 管理办法
有《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禁止食品加药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及《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等。
1.4 部门公告、复函
1.4.1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公告,如2019年第4号公告《关于可溶性大豆多糖等19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18年 第10号公告《关于黑果腺肋花楸果等2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等。
1.4.2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如2019年第29号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公告》,如2019年第29号公告《<关于规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标识的公告>(2018年第23号)有关问题的解读》等。
1.4.3海关总署公告,如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0号“关于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等。
1.5 标准方面
如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其问答版、实施指南[4],GB 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及其问答版[5],GB 13432-2013《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及其问答版[6],GB 2760-2014《食品添加剂通则》及其增补[7],GB 14880-2012《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8]、GB 29924-2013《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9]以及产品标准等。
2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的常见问题
目前,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存在较多的问题,常见问题如下。
2.1 食品名称
食品名称和配料表是预包装食品标签出现问题最多的地方,是监管人员标签审核的重点。预包装食品的食品名称应该清晰反映出食品的真实属性和特点,与配料表相符。目前食品名称不符合相关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名称与配料表不相符。如食品名称为淡炼乳,但配料表中加入白砂糖;食品名称为蜂蜜蛋糕,但是配料表中没有蜂蜜,如果生产过程中没有添加蜂蜜,则属于产品名称误导消费者。产品名称为“香芋饼”,但是配料中却并没有香芋[10],不符合GB 7718-2011中4.1.2.1的规定。
②地区性的俗名,大部分消费者难于理解。如“烤肉汁”,配料中并无烤肉,其为吃烤肉时蘸的调味汁,因此要求其整改为“调味汁”,并注明烤肉用。如“沙茶酱”,在南方地区人们较为熟悉,但在北京大部分地区少有人理解其含义,因此应在食品名称后注明为调味酱。
③外来音译,名称不规范。如比萨、派、芝士、克里架、忌廉、车厘子等,此类名称虽在食品领域有所应用,部分人可以明白其属性,但按照标准应当标注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即比萨应为烘馅饼,派应为馅饼,芝士应为奶酪或干酪,克里架应为饼干,忌廉应为奶油,车厘子应为樱桃等。另外洋酒中标注的“Xo”应加注为“白兰地”,“Xo”是“Ex to dol”的缩写,是白兰地贮存年限及成熟度的标记,并非食品名称[11]。
④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如“橙汁饮料”“饮料”的字体明显小于“橙汁”。
⑤产品名称不符合标准要求。例如食品名称为“蘑菇罐头”,不符合标准GB/T 14151-2006《蘑菇罐头》[12]8.1.1的要求,条款要求,应将蘑菇的形态特征作为产品名称的一部分或将其标注在产品名称后面,因此只标示“蘑菇罐头”是不规范的,应标示为“蘑菇罐头(整菇)”“蘑菇罐头 整菇”“蘑菇罐头 片菇”等。
⑥食品名称不知何物。如名称为“生命之泉”的产品,消费者根据品名无法判断为哪种产品,(实为一种矿物浓缩水)[11]。
2.2 配料表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配料表应与食品名称密切相关。审核过程中发现配料表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也非常多。如:
①食品配料名称错误。标准要求,所有食品配料和添加剂应标注食品生产领域专有名称,但不少企业在食品配料表中标注的名称都不是标准名称。例如,在食品配料表中标注“鸡精”,正确配料名称应该为“鸡精调味料”。
②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复合配料,应当对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展开标注,对于有国家标准的复合配料,添加量大于或等于食品总量的25%时,也应当对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进行展开。如莲蓉月饼,其配料中莲蓉属于没有标准的复合配料,且添加量超过25%,标签上应当对于复合配料莲蓉进行展开。
③食品添加剂必须为GB 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及增补公告中允许使用的品种,且符合其添加范围及添加量。食品添加剂的标注方式有三种,标注具体名称、功能类别名称(具体名称)、功能类别名称(编码),但是一个配料表中食品添加剂标注方法只能选择一种,不能混标。
④不同国家或地区对水的标注要求不同,如酱油类产品,台湾地区允许配料表中不标注水,但进口至我国时其标签必须标注水,否则判定标签为不合格。
⑤国外允许在食品中使用的配料,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则不能进口到我国。企业必须先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申请新食品原料,经批准后方能进口。
2.3 营养成分表
“营养成分表”除了豁免的情况外,都必须标注,采用“方框表”的形式表示(包装的总面积小于100 cm2的食品,如进行营养成分标示,允许用非表格的形式,并可省略营养素参考值NRV的标示)。一般以三横两竖为最典型的格式,其中的能量及核心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必须醒目标示,营养素的顺序按照GB 28050-2011表1的排列顺序,不可随意颠倒排列,如果含有表1外的营养素,必须标在后面。“能量”不可标示为“热量”。NRV%为食品中营养成分的含量占该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数。
“营养成分表”的豁免标注情况参照GB 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第七条,对于某些日使用量10g或10mL的食品,如腐乳类、如腐乳类、酱腌菜(咸菜)、酱油、酱类(黄酱、肉酱、辣酱等),其单项营养素钠含量较高、对营养素日摄入量影响较大,应当标示营养标签,复合调味料等也应当标示营养标签,如复合鸡精调味品。而单一成分的调味品如味精、食醋则可不标营养标签。但是如果在标签上出现如何营养信息时,则不能豁免强制标注营养标签。如红枣,如在标签上声称“富含铁”时,则要强制标注营养标签。又或者无糖口香糖,虽属于食用比例较小的食物,但产品名称中的“无糖”属于营养信息,也要强制标示营养标签。
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标准用语应从GB 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附录D能量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标准用语中采用,不能对其作任何修改。例如高钙麦片,标签上标示“钙是人体骨骼和牙齿的主要组成成分,有助于骨骼和牙齿的发育,许多生理功能也需要钙的参与”,该标示不符合要求。钙的功能声称只能从标准用语中摘取,不能更改字语,如“钙是人体骨骼和牙齿的主要组成成分,许多生理功能也需要钙的参与”“钙是骨骼和牙齿的主要成分,并维持骨密度”等。营养声称、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其字号不得大于食品名称和商标。益生菌不是营养标签标准中规定的营养成分,不应在营养标签成分表中标示,不应进行功能声称或者营养成分的功能声称。
2.4 规格与净含量标示错误情况
在净含量与规格标注方面,许多食品标签存在标示错误。如在净含量单位方面,要求食品的净含量如果小于1000g 或1000 mL品,净含量单位为标示为克(g)或毫升(mL)。食品的净含量如果大于或者等于1000g 或1000mL,其净含量单位应标示为千克(kg)或升(L)。不规范的例子有“净含量1公斤”、“净含量1KG”、“净含量0.90 L”或“净含量1200 mL”等。
2.5 日期的标示不规范情况
生产日期与保质期也存在较多问题,主要问题包括日期标注不清晰、标注位置不明显、日期标注错误。如生产日期与保质期标注在瓶底、包装袋封口处等不显眼的位置,消费者很难发现这些信息。进口的食品,由于一些国家地区不要求食品标签标注生产日期,只要求标注保质期,有些标注的方式跟我国的要求不一致,如有些规定保质期只需标注到月,或者没有按照年、月、日顺序排列,这些都是不符合要求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而且应按年、月、日的顺序标示日期,如果不按此顺序标示,应注明日期标示顺序。
2.6 产品标准的要求
产品标准中对标签方面规定的,应当执行。如GB 2757-2012《蒸馏酒及其配制酒》[13]4.2级4.3要求,应以“%vol”为单位标示酒精度,应标示“过量饮酒有害健康”,不可随意更改该警示语,但可同时标示其他警示语。如标示为“过量饮酒危害健康” “过量饮酒,有害健康”,均属于不规范。同时GB 4927-2008 《啤酒》[14]8.1.1规定用玻璃瓶包装的啤酒,还应在标签、附表或外包装上印有警示语“切勿撞击,防止爆瓶”。GB/T 29602-2013《固体饮料》[15]8.1c)规定,复合蛋白固体饮料应标注不同蛋白来源的混合比例,如果配料表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来源蛋白质,则应标示其比例。标准明确规定质量等级的,应严格按照标准予以标示。
2.7 其他要求
①原产地及原产国标注问题,如台湾、香港、澳门三个地区生产的食品需标注为原产地,台湾地区输大陆预包装食品的产地应以以下两种称谓之一进行标注:台湾地区、中国台湾。
②进口的食品到国内分装或灌装,其原产地为中国,如进口的桶装洋酒到国内灌装成玻璃瓶包装,则玻璃瓶的标签上原产国应标示为中国。
③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经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产品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签或中文标签不符合我国相关规定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退货或销毁[16,17]。
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贮存条件,需常温贮存的食品也不能豁免标注。
⑤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标注为“转基因××加工品(制成品)”或者“加工原料为转基因××”。
3 完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的有效对策
目前我国的食品标签标注还是存在较多问题,影响了产品的质量安全。这些年我国政府部门及企业越来越重视标签的信息内容,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提高标签标注的规范化和准确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鉴于标签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需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改善的力度。
3.1 政府对法规标准条款进行细化
各级立法部门应尽快修订和完善预包装食品包装标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现有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及《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加深研究,对现行条款中可操作性差的部分重新修订,根据食品不同特性制定更加细致、具体、可量化的规定。对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中的各种不规范行为进行限制,并加大对不规范行为的处罚力度。
3.2 企业需要加强自我约束
企业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食品企业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不能为了牟取自身利润在包装上做手脚,误导消费者。企业必须坚持诚信原则,加强自我约束,在食品包装标签上如实反映食品的名称、配料等信息,从而有效保障食品包装标签的规范性。
3.3 消费者加强对食品标签识别
消费者对于食品的标签缺乏认识及重视,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对预包装食品标签了解和关注不多,即使购买了不合格食品,维权意识也非常淡薄,使得企业对食品标签更加缺乏约束力。因此消费者应加强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认知能力,提高对产品质量的识别水平。
3.4 发挥各方面的联动作用
政府与社会组织还可以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渠道,向消费者宣传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的辨别方法,提高辨别问题食品的能力[18]。消费者在对食品包装标签的规范性与准确性有了一定的鉴别能力之后,能够在选购食品时规避各种风险,并形成反馈机制,促使食品企业重视食品包装标签合法合规,从而推动我国食品环境的逐步改善。
4 结语
本文概括了我国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针对目前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监管中遇到的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剖析,从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等几个方面提出一些改进建议。希望能进一步促进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的规范化,加快我国的食品标签建设,维护我国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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