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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监管主要问题及标准化解决思路
作者:李和平1 黄河清1 李 维1 侯乐锡1
李和平1 黄河清1 李 维1 侯乐锡1
摘 要 快速发展的跨境电商贸易极大促进经济发展,在给各国进出口贸易带来诸多新商机的同时,也给海关进出口监管工作带来许多新挑战。WCO(世界海关组织)结合海关跨境电商监管中遇到的贸易便利化、风险管控、数据交流/合作、执法措施、税收方面的典型问题,针对性提出解决跨境电商监管问题的标准化方法建议。本文结合海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跨境电商监管程序方法,促进跨境电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 跨境电商;海关;风险管控;执法措施;税收
Present Key Issues and Standardized Solution for Customs Control about Cross Border E-Commerce
LI He-Ping1 HUANG He-Qing1 LI Wei1 HOU Le-Xi1
Abstract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ross border e-commerce trade has greatly promoted economic development, brought many new business opportunities to import and export trade of various countries, and also brought many new problems and new challenges to customs import and export supervision. The 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 (WCO) combined with the typical issues of trade facilitation, risk management, data exchange / cooperation with e-commerce operators, control enforcement, and revenue collection encountered in customs cross border e-commerce supervision, recommended the standardized solution for cross border e-commerce supervision issues. Meeting the actual needs of the supervision, to explore more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cross border e-commerce supervision procedures and methods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cross border e-commerce economy.
Keywords Cross Border E-Commerce (CBEC); customs; risk management; Control Enforcement; revenue collection
引言
作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跨境电商给全球经济发展带来众多商机,催生很多新的商业模式,也增加无数新的就业岗位。跨境电商实现了更加便捷的跨境交易,单个包裹直接送达世界各地客户手中。这些前所未有的新事物彻底颠覆了传统商业模式,市场已不再局限于物理空间,销售也不再局限于8小时工作时间,支付方式更不局限于收银台现场支付,消费者拥有了更多、更广阔、更自由的选择。市场的准入门槛及经营成本大幅降低,更多的微型、小型、中型企业(MSMEs)可以进入市场与大型企业同台共舞。
跨境电商(尤其是小包裹)的爆发式增长给海关监管业务带来巨大挑战。2020 年,全球电子商务销售额预计超过4万亿美元,跨境电商零售额占比预计达到全球零售总额的14.6%[1]。2021年,跨境电商贸易量将占我国进出口贸易额的37.6%[6]。除了增加贸易量和贸易额以外,跨境电商货物如同集装箱货物贸易一样,也会携带卫生、安全以及各种经济安全危害。
1 跨境电商及海关监管工作面临的挑战
1.1 跨境电商概念
按照WCO[1]描述,跨境电商(CBEC)是网上下单、销售、交流以及(可能情况下)支付,以跨境交易/物流方式,并设定消费者/买方(商业及非商业)的交易行为。主要涵盖企业对消费者(B2C)、消费者对消费者(C2C)模式,也可用于企业对企业(B2B)模式。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尚未明确跨境电商定义[5],从交易主体国际性和交易方式电子化区域属性看,国内对跨境电商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手段达成交易的跨境进出口贸易活动;狭义跨境电商是指跨境网络零售,即“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跨境支付结算、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贸易新业态”。
1.2 海关在跨境电商监管工作中面临的挑战
海关在跨境电商监管中承担着重要责任。传统贸易中的非法贸易、非法交易、知识产权违法、假货、盗版和商业欺诈在跨境电商业态中依然存在,伴随着物流和通关速度加快,跨境电商物流产品的安全风险不断增加,低报瞒报以及相关的各种偷税漏税问题给税收工作带来更大的挑战。
如何促进跨境电商增长,确保经济创新和发展是摆在世界各国面前的一个重要挑战。2017年3月,WCO组织48个成员国(地区)参加完成了《跨境电商研究报告》[1](以下简称:报告),成员分别来自欧盟(23个)、亚太(包括中国及中国香港在内15个成员)、美洲(8个)、东南非洲(1个)和中东北非(1个)。报告指出各成员国地区在跨境电商监管中遇到的挑战具有代表性,概括起来是监管、保护消费者、税收以及国家安全问题等。这些问题无法由单个成员海关来解决,需要各海关成员协同利益相关方共同解决。
2 现阶段跨境电商监管面临的主要问题
2017年,WCO报告[1]指出,海关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集中反应在5个方面,分别是跨境电商贸易便利化问题、跨境电商风险管理问题、跨境电商数据交流及相关方合作问题、执法及加强控制措施问题、以及税收问题。
2.1 跨境电商贸易便利化问题
跨境电商货物“低货值”和“数量巨大”给贸易便利化带来诸多挑战,其中之一就是各海关成员缺乏统一协调的通关程序[1]。同时,跨境电商货物购买方也必须了解相关管理和规定,才能按照规定缴纳关税和税款。一些情况下,由于跨境电商买卖方无法获得相关管理规定信息,有意无意地造成其忽视这些管理规定。南美海关成员指出,由于邮递公司没有向海关传递信息的必要渠道,造成跨境电商货物通关低效,进而妨碍跨境电商业务在南美的拓展。
从欧盟海关成员实施贸易便利化情况看,手工处理邮递物品,缺乏货物正确信息是妨碍贸易便利化的两个直接原因。另外,重复使用物流信息、低报和欺骗现象、缺乏人员也是阻碍贸易便利化的主要问题。从欧盟成员总体情况看,缺乏人员,高清关成本以及货物量庞大是妨碍跨境电商贸易便利化的核心问题。一方面,各成员海关在跨境电商货物监管中存在要求不同的情况;另一方面,跨境电商相关人员不了解海关监管要求,造成有意或无意违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各海关严格实施各种安全风险管控手段、加强税收措施,也对跨境电商便利化无形中形成了阻碍。
2.2 跨境电商风险管控问题
风险管控是在对各种风险识别、评价和排序基础上,合理协调使用各种资源将可能出现的危险(如:禁止/限制)物品减少到最低程度或避免其发生[1]。对于跨境电商中“低货值”“数量庞大”的货物,特别是邮递物品实施风险管控和风险评价,常常要耗费人力等各种资源,花费许多时间才能完成。
欧盟海关成员的风险管控依靠手工操作完成,需要在口岸现场花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而面对指数级增长的、缺少相关信息的跨境电商货物,各海关风险管控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一些海关成员还指出,物流相关信息不准确是造成风险评估问题的重要原因。误导、无法确认或包含错误信息现象常常发生,进而妨碍贸易便利化,导致物流延缓,增加物流成本。
2.3 数据交换/与跨境电商从业方合作问题
报告指出海关与跨境电商间的信息交流渠道仍在建设中[1]。由于缺乏必要的信息交流技术,特别是与邮递公司间的信息交流难度更大,53%的海关成员与跨境电商相关方进行信息交流,47%的海关成员没有同跨境电商参与方进行信息交流;其中,65%的成员还指出因缺乏合适的信息技术手段无法与跨境电商相关方建立交流。
此外,数据信息质量(准确性和高质量信息)也给风险评价和降低风险工作带来挑战。通过获取货物的准确信息,如商品描述、货值、原产地,可以对货物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价并采取简便放行模式。但在许多情况下,根本无法实现有效的数据交换和合作。美洲地区海关通关中遇到货物到达后才得到快递舱单信息情况,常常导致收货人、发货人、价值、重量或货物描述等申报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错误。此外,一些企业愿意与海关合作,共享信息,而另一些企业则出于保护客户个人信息角度,则不愿与海关合作。
2.4 执法管控措施问题
现阶段,绝大多数海关成员使用的执法管控措施是X光扫描、(货柜)口岸照射检查、嗅探犬和随机检验[1]。但随着跨境电商货物简单申报和申报程序简单化,由于风险评估所需要的信息不全面,海关监管中的安全风险管控和税收保障环节可能出现薄弱点,从而增加了不合规货物流入市场的几率。
欧盟海关成员指出,大量跨境货物按照“最低值”货物简化申报程序清关,假冒产品、有害产品流入市场,同时也给合理税收造成问题。尤其是欧盟及南美跨境电商从业方提供的舱单信息缺乏标准性(格式和内容方面),使海关监管针对性采取措施更加困难。另外,加强快递跨境电商物流监管措施后,会造成跨境电商物流涌向邮递物流现象,反之亦然。
2.5 税收问题
现阶段,绝大多数海关成员对超过“最低值”价值货物征收关税及税款,低于“最低值”价值货物履行简单申报程序,导致低于最低值货物贸易量剧增,进而带来税收等一系列问题[1]。“低申报”“化整为零”逃避关税及税款现象是跨境电商贸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由于低于“最低值”申报带来的利益诱惑,跨境电商参与方可能去低报或对货物进行错误描述来获得利益,明明是正常贸易货物也被标为“礼物”。我国海关在跨境电商货物监管中完善了相关措施,如不设置“最低值”,礼物、样品等不纳入跨境电商管理。南美地区海关成员也指出,错误申报和缺乏有效的仪器设备是造成税收困难的主要问题。
3 解决跨境电商监管主要问题标准化思考
新兴崛起的跨境电商为世界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机会,也给各海关成员监管制度提出诸多新问题[2],如何保障合法跨境电商贸易、保护社会安全、公平合理征税、有效打击非法跨境贸易行为?世界海关组织于2018年7月提出了“跨境电商标准化框架”解决思路,涵盖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15个标准化建议,其目的是[2]:
(1)建立全球标准体系,提升跨境电商供应链的确定性、可预测性、透明度、产品安全性及供应链安全性和有效性。
(2)促进与跨境电商相关的风险评估、清关/放行、税收、边境协调机制。
(3)建立各海关及相关政府机构与跨境电商相关方间交流“先进(advance)电子数据”标准化机制,为各方提供更加均衡贸易环境基础上促进合法物流。
(4)加强各海关机构、其他政府部门与跨境电商相关方之间的互相合作。
3.1 贸易便利化方面标准化建议
建立现代信息交流平台至关重要。使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信息交流,有助于更好地完成风险评估和缩短通关时间,保障合法跨境电商物流,打击非法跨境电商贸易。
在解决贸易便利化方面,WCO提倡各海关着手建立“简化清关程序” 标准(标准5)[3],以及 “扩大优质企业(AEO)范围”标准(标准6)[3]。一方面,各海关与相关政府机构合作,建立简化清关程序,通过提前获得跨境电商数据实施针对性风险研判,实现低风险货物“即达即放”目标;另一方面,发挥优质企业自我约束作用,缓解海关监管压力,将海关的有限监管资源使用到高风险货物监管中,充分发挥监管资源的作用[4]。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现行的“舱单+申报”跨境电商监管方式也得到WCO推荐。
3.2 风险管理方面标准化建议
WCO在解决风险管理问题时建议:首先,建立跨境电商供应链各方与海关和其他政府机构间交流先进信息的法律框架(标准1)[1][3],充分考虑现行法律中有关数据信息的管理要求,如兼顾竞争(反垄断)、安全性、隐私、保护、所有权内容,促进贸易便利化和加强管控措施;其次,在交流先进数据方面使用国际标准(标准2)[3],并根据各成员国家(地区)政策,采用有效协调方式,促进交流先进数据;再次,建立风险评估中交流数据的衡量机制(标准14)[3],即各海关成员与相关政府部门共同与跨境电商相关方进行紧密合作,按照国际统计标准和各国政策对获取准确信息情况实施分析,并为制定政策提供依据[4]。
中国香港地区海关实施的单一窗口信息交流平台措施得到WCO推介[1]。通过单一平台可以获取货物必要信息,并将信息传递给相关方。该平台仍在透明性、风险评估和快速清关环节进行完善中。
欧盟成员正在实施国际邮递和快递自动注册系统,该系统将通过自动注册信息实施相关控制措施,自动获取相关报告、进行风险评价和应用分析。
3.3 数据交流/与跨境电商方合作标准化建议
海关实现与跨境电商从业方信息数据的无缝对接,有助于跨境电商货物的快速通关[4]。报告指出各成员需要建立跨境运输货物及货物清关的电子信息交流机制(标准11和标准12)[3],有助于减少纸质文件数量并降低管理成本。欧盟成员还表现出实施先进电子数据系统获取低货值货物必要信息的兴趣。澳大利亚邮局已经与10个国际主要邮局机构实现先进电子数据对接,正在探索使用相关信息进行风险评价。
3.4 执法控制措施方面标准化建议
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标准15)[3]有助于解决违禁货物流入市场带来的高风险。特别是对于防范邮递、快递中低货值高风险货物具有重要意义。此外,加强跨境电商参与方针对性的安全安保培训也有助于共同维护跨境电商供应链的健康运行[4]。
建立预防欺诈和打击非法贸易措施(标准9)[3]、建立跨部门合作和信息共享机制(标准10)[3]、使用非介入手段(标准4)[3]、建立针对便利化和管控机制的风险管控措施(标准3)[3],极大方便了海关打击违法贸易。中国香港海关与国际知识产权机构及欧盟建立的定期信息交流机制,改善了违反知识产权货物状况,得到WCO推介。欧盟成员指出对于可以信任的贸易商,建议允许其加工处理低价值/非低价值货物或包裹。
3.5 税收方面标准化建议
为有效应对数量庞大的跨境电商低货值小包裹带来的税收问题和新出现的各种问题,WCO建议海关部门与涉及政府税务管理的各机构进行紧密合作。同时,在税收模式上探索灵活多样模式(标准7)[3],将口岸现场评估收税/收款模式,转变为合理的货物抵达前或抵达后的自动账户收税/收费模式[4]。
WCO也提出,采用各种税收模式的前提条件,要结合各种商业模式,综合考虑贸易方承担责任的成本,以及各国具体情况和进口低价值(标准8)[3]小包裹物流情况。
4 结语
跨境电商贸易对现有国际贸易的影响越来越大,促进贸易与加强监管是事务的两个方面,处理好相互间的关系有助于跨境电商贸易持续健康发展。WCO跨境电商监管问题标准化解决建议为海关监管工作提供了可借鉴方法,在探索解决实际问题时还应结合具体情况加以灵活运用。同时,还需要世界各海关成员和相关政府机构,以及跨境电商参与方紧密合作来共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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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李和平(1966-)男,主要从事欧美食品法规政策分析研究工作,E-mail:lihepingsz@163.com
1.深圳海关技术中心 深圳 518045
1. The Technique Center of Shenzhen Branch Customs of GACC, Shenzhen 518045
图1 风险信息准确性在风险管控中的重要性
Fig.1 The importance of information accuracy within risk management
图2 前期良好的信息交流有助于快速通关
Fig.2 Prior exchange of information contributing to faster clearance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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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窗口
选择、归类、过滤信息,按照合理顺序或流程梳理货物具体收货人信息(代理人、银行……), 并与经营方核对反馈
经营方向单一窗口一次性提供货物所有信息
图3 单一窗口信息共享有助于提高风险管控
Fig.3 Share information through single window improving risk management
参考文献
[1] 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 WCO Study Report on Cross-Border E-Commerce, Mar. 2017.
[2] 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 Cross-Border E-Commerce Framework of Standards, Jun. 2018.
[3] 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 RESOLUTION OF THE CUSTOMS CO-OPERATION COUNCIL ON THE FRAMEWORK OF STRANDARDS ON CROSS-BORDER E-COMMERCE.
[4] 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 RESOLUTION OF THE POLICY COMMISSION OF THE WORLD CUSTOMS ORGRANIZATION ON THE GUIDING PRINCIPLES FOR CROSS-BORDER E-COMMERCE.
[5]陈巧栋等, 跨境电商海关监管制度完善的对策建议, 深圳海关2019年征文.
[6]吴粹中, 跨境电商供应链服务商的能力提上策略, 供应链管理, 2020.04.P99-100.
(文章类别:CPS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