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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强化直属海关党委派驻监督工作探析
作者:谭建明1 黄永江1 熊飞宇1
谭建明1 黄永江1 熊飞宇1
摘 要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分类施策推进派驻机构体制机制创新,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为适应海关机构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直属海关党委派驻监督工作发生了深刻变化。本文阐述了强化直属海关党委派驻监督工作容易出现的问题和原因,探析强化直属海关党委派驻监督工作的有效方法,以期为更好开展直属海关党委派驻监督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 全面从严治党;派驻监督;纪检监察
On Strengthening the Supervision Work of the Party Committee of the Customs Directly Affiliated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Strict Party Governance
TAN Jian-Ming1 HUANG Yong-Jiang1 XIONG Fei-Yu1
Abstract At the third plenary session of the 19th Central Commission for Discipline Inspection,it was clearly proposed that classification and policy should promote the innovation of the institutional mechanisms of the stationed institutions,and improve the overall coverage of stationed supervision. In order to adapt to the reform of customs institutions, according to the unified arrangement of the higher authorities, profound changes have taken place in the supervision and supervision work of the Party Committee directly under the customs.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problems and reasons that are likely to occur and probes into the effective methods of strengthening the supervision by the directly affiliated Customs Party committee, so a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better implementation of the supervision by the directly affiliated Customs Party Committee.
Keywords full and strict governance over the Party; station supervision; disciplin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派驻监督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强化自上而下组织监督的重要形式,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具有重要作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分类施策推进派驻机构体制机制创新,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海关历来重视内部监督工作,早在1998年海关总署针对海关点多、线长、面广、管理监督难度大的特点,创立了海关纪检监察特派员制度,开始对派驻监督工作进行有益探索。经过20多年的不断发展,派驻监督工作已成为海关内部监督的重要抓手,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但新时代有新标准、新形势有新要求,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以及海关机构改革带来的组织架构变化,势必要求直属海关党委进一步强化派驻监督工作,从而更加扎实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 直属海关党委派驻监督工作容易出现的问题
1.1 思想认识不清晰
(1)定位不清。派驻纪检组与驻在(管理)单位的监督与被监督定位存在误区,日常工作中易出现越位和错位的问题,在开展监督过程中,容易把政治监督干成业务监督,把主体职责当成监督责任。如监督中发现驻在(管理)单位某科室开展教育活动没有按要求落实,本应向班子反馈,由班子对其行为进行纠正,但实际上往往是派驻纪检组直接提出整改要求,甚至越俎代庖帮助整改。
(2)认识上存在“双负担”。一方面,派驻纪检组怕伤和气,担心管紧了、管松了、管错了;另一方面,被监督单位对权力制约认识不够,不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如个别隶属关在收到投诉举报信息后,存在不主动向派驻纪检组通报的情况。
(3)工作关系不顺。派驻纪检组与驻在(管理)单位机关党委存在既监督又被领导的交叉关系,如派驻纪检组工会关系在驻在(管理)单位,容易产生“拿人手短、吃人嘴软”的问题。
1.2 制度设计不完善
(1)工作制度不完善。有宏观的顶层设计,但缺乏具体的程序性规定,如谈话、反馈等工作没有明确的细则规定,与驻在(管理)单位联系配合的具体方式方法还缺乏制度支撑,直接影响监督工作的质效。
(2)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制度对一些具体工作有涉及,但规范性不够,如会议管理、请示报告等工作还缺乏明确的制度要求,派驻监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难以实现。
(3)保障制度不系统。保障要求散落在文件、邮件、会议记录中,没有形成全面系统的制度要求[1]。
1.3 工作方法需改进
(1)分寸难把握。业务监督入手易,政治监督抓手难,既不能陷入事务性工作,又不能高高在上或蜻蜓点水;既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又要加强沟通协调;既要保持相对独立,又不能游离于中心工作之外。
(2)标准不统一。“规定动作”还缺乏程序性,各派驻纪检组执行中尺度各一、深浅不同。如在开展重大节日期间专项监督检查中,各派驻纪检组开展的具体工作深度和广度有别,造成被监督单位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产生质疑。
(3)工作方式少。机构改革后产生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面对这些变化,派驻纪检组在监督驻在(管理)单位防控“三大风险”过程中还存在方法措施不多的情况。如外籍船舶靠岸后,对船舶疫情检疫和船员补给免税商品情况检查两项工作需要的执法时间节点不同,但目前一次登轮的查验方式存在执法漏洞和廉政风险,派驻纪检组虽然已识别风险,但一时还没有可监督跟进的手段。
2 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2.1 监督人员的自身原因
(1)政治站位不高,还没有真正做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四个意识”不够牢固,存在不想管、不敢管的畏难情绪。
(2)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两个责任”的认识不够清晰,具体工作中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边界易混淆,“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思易行难。
(3)监督能力不足,存在本领恐慌。开展政治监督有抓手握不紧、有靶向瞄不准,缺乏纪检监察专业知识,或海关业务不精,造成不善管、不会管的情况。
2.2 监督环境的原因
(1)被监督单位对权力制约认识不足,基层人员对监督工作理解不到位,客观上造成了监督工作配合度不够高,直接影响派驻纪检组工作的有效性。
(2)学习交流渠道有限,派驻纪检组干部与其他直属海关、地方纪委监委和其他中央垂管单位学习交流的机会不多。
3 强化直属海关党委派驻监督工作的方法
3.1 强化直属海关党委派驻监督工作的思想之法
做好直属海关党委派驻监督工作首先要统一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要按照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立足政治监督,体现海关特色。强化直属海关党委派驻监督工作在思想方面要做到两个明确。
3.1.1 明确工作定位
派驻监督是直属海关党委实施监督的“延长线”,派驻纪检组是直属海关党委对隶属海关进行监督的主要力量;派驻监督是直属海关党委与驻在(管理)单位联系的“传导线”,既要向驻在(管理)单位传达直属海关党委的工作要求,监督、推动驻在(管理)单位抓好落实,又要及时向直属海关党委报告驻在(管理)单位重要工作情况,为直属海关党委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派驻监督是直属海关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工作的“警戒线”,把监督的触角深入到海关基层“神经末梢”,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长管长严。
3.1.2 明确工作原则
(1)坚持直属海关党委统一领导,这是派驻监督的政治保证。派驻纪检组直接向直属海关党委负责,代表直属海关党委对驻在(管理)单位实施监督,向直属海关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2)坚持聚焦监督主业,这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赋予的首要职责。派驻纪检组要认真履责、开展监督,及时准确地向直属海关党委以及党委纪检组报告驻在(管理)单位的情况。
(3)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这是党的思想路线在监督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派驻纪检组要全面系统地了解情况,实事求是地分析掌握的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
(4)坚持发扬民主、依靠群众,这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监督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派驻纪检组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密切联系群众,拓宽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倾听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3.2 强化直属海关党委派驻监督工作的制度之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指出,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据此,在强化直属海关党委派驻监督工作时,要把派驻监督的相关制度建设起来。总体来说,直属海关党委派驻监督制度应做到三个明晰。
3.2.1 明晰工作职责
派驻纪检组履行的是专职监督职责,内容上突出政治监督,因此其职责可归纳为五点。
第一点是监督检查并向直属海关党委报告驻在(管理)单位党委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宪法和法律法规情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情况,以及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第二点是监督检查并向直属海关党委报告驻在(管理)单位党委及其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民主集中制、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选人用人相关干部管理规定情况。
第三点是监督检查并向直属海关党委报告驻在(管理)单位党委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落实海关总署党委和直属海关党委重点工作情况,执行海关总署行政规章、直属海关规章制度情况,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审计整改等专项监督检查意见情况。
第四点是监督检查并向直属海关党委报告驻在(管理)单位干部队伍依法履职、秉公执法、规范用权、廉洁从政等情况。
第五点是对违纪违法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要求,开展追责问责工作[2]。
3.2.2 明晰报告制度
派驻纪检组应定期向直属海关党委报告监督工作,关党委委员下基层调研时,主动听取派驻纪检组情况报告。
(1)在报告框架上一般可分为四部分: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对问题的原因分析及改进建议、下一步监督工作的安排。考虑到报告频率的不同,可对报告框架进行调整,但报告中问题部分、原因分析及建议部分应不少于整体报告篇幅的二分之一。
(2)在报告频率上一般可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其中,月报主要体现对驻在(管理)单位当月重点工作的监督,季报主要体现对驻在(管理)单位阶段性工作的监督,年报主要体现对驻在(管理)单位完成年度工作计划情况的监督。这些监督的情况要从一定的政治高度进行报告,不能就事论事。
(3)在报告内容上主要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五方面来陈述,重点反映驻在(管理)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等。
3.2.3 明晰保障制度
做好派驻监督工作保障,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前提,也是驻在(管理)单位主动接受监督的体现,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理顺工作关系。主要理顺派驻纪检干部的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党组织关系、工会关系等,将派驻纪检干部的切身利益与驻在(管理)单位脱钩,减少对监督工作的影响。
(2)保障工作条件。主要是直属海关党委要给予派驻纪检组应有的工作权限,如参加关区工作会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等全关性重要会议。驻在(管理)单位要做好经费、工作场所、办公设备、车辆以及工作系统权限等方面的保障,及时送阅各类文件,确保派驻纪检组顺利地开展监督工作。
(3)畅通工作信息。主要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共同研究工作。驻在(管理)单位要向派驻纪检组通报违纪违规、信访举报、上级部门的检查、巡察、审计情况以及突发事件等监督工作需要了解的情况。派驻纪检组要向驻在(管理)单位通报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工作要求。
3.3 强化直属海关党委派驻监督工作的方式之法
(1)参会监督法。通过列席驻在(管理)单位相关会议,派驻纪检组重点了解掌握议事过程、决策情况和执法、管理、廉政等整体状况,就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工作方法。
(2)谈心谈话法。在驻在(管理)单位工作和生活过程中,派驻纪检组与驻在(管理)单位的干部群众广泛交流接触、谈话沟通、了解情况和问题的工作方法。
(3)查阅资料法。派驻纪检组依托各种工作系统,通过调阅文件、会议记录、工作报告、业务单证及数据、视频资料、财务账册等有关材料,了解掌握驻在(管理)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和海关规章制度,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关区重要工作任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解决存在的问题或防范化解风险的工作方法。
(4)现场调研法。派驻纪检组可把课题调研、专题调研、电话调研、案头调研结合起来,通过听取介绍、调阅资料、跟班作业等方式,了解、检查、监督一线关员履行职责、业务执法、内部管理、勤政廉政等情况,有效研判风险的工作方法。
(5)专项检查法。派驻纪检组在一定时间内,根据上级部署或自行组织,对某项重大决策部署、关区重点工作等落实情况开展集中性检查并形成报告,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的工作方法[3]。
3.4 强化直属海关党委派驻监督工作的强身之法
打铁必须自身硬。派驻监督工作要求高,派驻纪检组要监督别人,首先自己的综合素质要过硬。要按照好干部的“五条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的基本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监督工作中去。
(1)提高综合素质。提高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党性观念,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提高业务素质,既要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技能,也要了解海关的党务政务、政策法规、业务流程、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提高法律素质,强化法治观念,运用法治思维,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监督尽职不失职;提高文化素质,努力学习法律、经济、管理、科技等方面的基础知识,提升分析研判、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2)加强作风建设。改进思想作风,学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分析问题、指导工作;改进工作作风,与驻在(管理)单位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支持,营造重实情、讲实话、做实事的良好风气;严肃生活作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忍得住委屈,扛得住压力,顶得住诱惑。
(3)增强监督本领。增强发现问题的本领,对驻在(管理)单位重要岗位、重点人员、重大风险要做到心中有数,经常调研基层掌握实情,经常深入群众倾听呼声,经常走访企业了解诉求;增强分析问题的本领,善于把上级精神和基层实际对照起来,把工作要求和工作实效对照起来,把工作措施和群众反映对照起来,找准症结,精准发问;增强解决问题的本领,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抓住问题的本质,区分问题的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普遍性,着眼于驻在(管理)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4)注重监督艺术。处理好对党委负责与对驻在(管理)单位负责的关系,要把维护党纪国法放在第一位,切实扛起直属海关党委赋予的责任;处理好制约监督与融入配合的关系,始终不忘监督这一首要职责,保持相对独立,时刻不忘自身的监督定位;处理好监督责任与主体责任的关系,既要防止成为甩手掌柜,也要避免越俎代庖;善于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把握提出建议的时机,找准提出建议的对象,找对提出建议的场合,不断增加话语权和影响力,牢牢把握监督工作主动权。
(5)建立良好环境。讲究沟通方法,要赢得驻在(管理)单位的理解与配合,让驻在(管理)单位感到真心诚意的帮助,建立起和谐、融洽、健康的工作关系;要积极支持和配合驻在(管理)单位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主动融入到驻在(管理)单位的执法、管理和日常工作生活中,不影响不干扰驻在(管理)单位领导班子正常工作秩序;要从基层工作最关心的问题入手,主动交心融情,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和情感交融的工作方式,让关员在感情上接受、在行动上认同、在工作上支持;要充分利用扎根基层的优势,既要监督基层执行上级党委决策的情况,也要审视上级党委决策的效果,提出对策措施;要科学利用各种监督资源,加强与其他直属海关、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的交流,发挥海关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4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可以通过明晰工作职责、报告制度和保障制度等方法,进一步完善派驻监督的履职能力,进而促进新时代海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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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谭建明(1961-),男,汉族,广东鹤山人,一级巡视员,主要从事海关纪检监察工作,E-mail:tanjm0107@126.com
1.宁波海关 宁波 315000
1. Ningbo Customs, Ningbo 315000
参考文献
[1] 林彬.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困惑、意义、路径和愿景[J].党政干部学刊, 2012(7): 38-40.
[2]陈伦.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制度创新[J].中国监察, 2013(23): 30-31.
[3]李熙.切实强化和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能[J].中国监察, 2013(23): 38-39.
(文章类别:CPS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