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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检验检测行业监管现状与对策研究
作者:李 瑞1 宋欣欣2 高瑞刚2 邢 妍2 齐振华1 王金花3
李 瑞1 宋欣欣2 高瑞刚2 邢 妍2 齐振华1 王金花3
摘 要 本研究论述了我国检验检测行业的监管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通过比较分析欧美国家的监管经验提出了我国改进行业监管应采取的必要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完善法制规章、健全监管流程、构建信息平台、鼓励多元化经济实体参与行业发展。本研究有助于提升检验检测行业的监管效能,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关键词 检验检测认证;监管体系;民营资本
Research on the Status Quo and Countermeasures of Inspection and Testing Supervision in China
LI Rui1 SONG Xin-Xin2 GAO Rui-Gang2 XING Yan2 Qi Zhen-Hua1 WANG Jin-Hua3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Status Quo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inspection and testing supervision in China. Based on the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the regulatory experience of European and American countrie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necessary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regulatory practice in China. The measures include improving legal framework, optimizing regulatory processes, building information platforms, and encouraging participation of diversified economic entities. This paper is intended to help achieve more effective supervision and provide basis for government decision-making.
Keywords inspection and testing certification; supervision system; private capital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国际贸易迅猛发展,这种大环境需要建立一种对贸易相关方都有利,而且相对完善的质量监测体系。该体系一方面能够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另一方面也能促进贸易便利化发展,为贸易纠纷提供法律依据。这种体系的建立需要政府、社会、公民等相关各方都积极配合,尤其是政府需要在行政权力和职能规划建设方面积极转变,以应对快速发展的国内外经济变化。
有数据资料统计,截至2020年初,我国获得资质认定(CMA)的检验检测机构超过4.4万家。截至2019年底,我国年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近5800家,营业收入超过2400亿元。在4.4万多家取得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的单位中,有近3万家企业性质的单位,占比为67.96%,年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机构数量仅占全部机构数量的12.8%,但营业收入的比例高达76.9%[1]。
当前,我国对检验检测市场的需求日益增长,以高精尖技术为支撑的检验检测行业面临新的挑战与做大做强的机会。该行业前景广阔,但也存在一些现实障碍,影响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这主要因为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部分小公司由于技术设备不足,研发能力较弱,参与经营性的市场行为缺乏有效的竞争力[2];二是民营资本规模小,无法与大型跨国公司同样参与行业竞争;三是一些检验检测机构品牌意识不强[3]。
1 我国检验检测行业的监管现状及问题
1.1 上位法不健全,全流程监管缺乏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检验检测监管领域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产品质量法》《计量法》《认证认可条例》以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只对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予以界定,无检测流程标准化以及操作过程规范化的具体阐述。由于检验检测法制系统尚不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违法成本低,导致违规操作或因检测程序不规范造成检测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案例时有发生。
1.2 检验检测监管体系尚未健全
目前,由市场、司法、公安、农业、环保、卫生、海关等多部门多条线负责监管检验检测机构的经营活动,一家企业往往因涉足多个领域需要向多个行政部门申请准入资质,并接受多家机构的日常监督,给生产经营增加了大量成本。检验检测工作也因缺少全过程责任追究制,对从业机构的监管未能建立全方位的信息公示制度。同时,检验检测领域因涉及行业较多且较为专业,从事监管的工作人员不仅要懂法律、检测依据,还要具备相当高的专业知识,这些条件增加了监管难度。
1.3 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较为滞后
检验检测机构在长期经营活动中产生大量数据信息,包括客户订单、业务数据、原料采购、物流运输、银行结算、税收数据、监管信息等等。其中监管信息涉及农业、环保、市场、出入境等各个相关条线的监管部门与检验检测机构之间的数据交换。这些数据随着时间大量积累,但由于各个系统之间缺乏联动,系统间的数据无法实现共享,数据相互独立,处于闲散状态。检验检测是以数据说话的行业,这些系统中的数据能及时反映检验检测机构的动态信息,加大对这些数据挖掘力度能够为强化监管提供必要的支持。比如,行业数据能够反映机构间是否存在低成本中标、恶意竞争等现象,发现及时能够第一时间查处,避免经济损失。
2 国外检验认证的发展现状
经过一个世纪的发展,欧美发达国家的法律法规与监管体系已比较成熟,检验检测市场也已经趋于完善,已经建立起统一高效的检验检测监管体系。他们重视技术创新与基础研究,政府在立法与宏观调控方面积极应对新的经济形势,国家、社会、市场、公民等相互配合已经基本形成科学、准确、可靠的检验检测体系。欧美国家的管理视角与监管措施,成为我国检验检测监管部门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可借鉴的重要参考。
2.1 安全意识始终贯穿于检验认证法律中
欧美国家以严格的标准和完善的法律著称,检验检测领域更是如此,其食品监管链被认为是全世界最安全的。欧美国家从检验认证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到企业的经营运作、常态化管理,再到不同产品的检测标准,都以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日常监管严格按照法规执行,极少存在违规操作及监管约束不到位的情况。法律条文不仅涵盖了种类繁多的商品,同时也对某一类具体产品的检测流程做出规定,尽量避免了监管漏洞。美国早在1906年就出台了食品与药品法,之后100多年间,许多新的法规以及修正案,随着科技发展和新问题的产生而不断问世。法规涵盖食物产品领域,以及质量安全与公众健康领域,这些国家能做到用完善的法律监管食品安全。
2.2 检验检测安全监管分工明确权责分明
欧美国家有国立检测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这些机构在职能上具有明确分工,国家检测机构会承担一些非营利性的,与国家安全和公众健康有密切联系的检测任务,比如放射性检测、传染性疫情检测等等。国家机构还会为第三方检测机构制定检测标准,并且承担存在市场纠纷的检测产品的复验任务,从而为市场纠纷提供可靠依据。而那些一般性的盈利检测任务,则大多交给第三方检测企业去做。这样明确的分工不仅能有效整合资源,还能大幅度提高市场竞争力。政府需要对检测机构的职能进行授权,按照授权范围对企业进行日常监管,阻止企业的越权经营行为,同时政策性鼓励企业在经营许可范围内积极发展。政府设立的独立于各方的最高权威性、检测性实验室也具有监管职权,该实验室对市场中的检测机构进行定期评审,并且公开评审报告,及时发现并处理不合格的检测企业。
2.3 监管体系高效安全又透明
西方发达国家在管理检测监管行业方面具有高效统一的特点,这些国家将监管工作集中至一个职能部门,简化了协调沟通程序,也能够整合利用相近的资源,形成统一规范的检验检测与监管体系,从而最大程度降低公共资源的消耗与浪费。
欧盟各个成员国除了遵循欧洲统一的检验检测原则与标准之外,还将监管模式与本地区、本国家的国情相结合,创造出一整套具有国别特色又适应本国发展的监管模式。像欧洲工业化比较早的德国将监管体系分为三部分,并且这三个部分组织严密,协调统一,是个有机的整体。第一部分是自查系统,由检测认证企业内部自我评估、自我考核组成,自查的意义在于源头控制,从第一步就严控检验检测产品的不合格数量;第二部分是外部检测系统,该系统由政府和企业之外的单位构成;第三个部分由政府内部监管部门组成,这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监管监控。
欧美国家的检验检测与监管体系有比较高的透明度。以美国为例,任何法规与命令的实行都遵循一整套严谨的程序,这套程序能够保障法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执行。而且在法制规章制定的同时都要公开在联邦记录上发表,联邦记录会定期免费发放给公民,公众的反馈信息也将作为考核管理的重要内容。另外,美国等国家的议事机构能够面向公众开会,询问公众的意见建议,会议通知常常刊登在报刊等的封面以达到提升工作透明度的目的[4]。
2.4 擅长利用经济杠杆提升检测认证能力
从经济学的视角观察,市场上正规厂商的优良产品会对社会产生正效应,不良厂商的劣质产品会对社会产生负效应。这种效应又是相对独立的,产生正效应的厂商不会因此得到奖励,产生负效应的厂家也不会因此遭受惩处。另一方面,买方很难完全掌握产品的质量信息,而卖方总比买方掌握更多该商品的质量方面的信息。这样就形成了双方信息不对等的现象。当存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时,政府就必须出面干预,保证公平公正。
为使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质量的检测知识,美国政府专门出资研究,并以免费举办讲座等的形式为消费者提供培训,免费提供公共信息。该国政府对于各种类别商品的性能指标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制定流程标准式法制规章。这些法制规章以标准化的流程规范标准的执行过程,并采取激励的方式优化终端产品质量,也就是通过法条的形式规范产品的安全与性能指标。同时以法规的形式压实各级责任,当消费者利益受损时,能够使用法律武器,获得补偿[5]。
3 解决对策与措施
中国当前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而影响检验检测客观公正性的因素有很多。检验检测市场的有序监管,既促进该行业的健康运行,促进国内经济发展,也能促进中国的外贸发展。良好的检测认证制度能提高中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也能提高中国检验认证的品牌形象[6]。因此,完善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已经成为中国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有健全并完善的检测与监管体制,欧美发达国家所使用的检验检测标准体系,可为我国完善检验检测标准体系提供宝贵经验。
3.1 完善检验检测监管法规制度
改革开放到现在,中国的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已逐步推向市场。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已按照不同产品分类,制定了一系列的监管法律法规,但在某些领域还存在问题。应参照欧美国家的管理模式,制定并完善法制规章建成检测监管法律体系,使法规覆盖面更广,并且依法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注册及其日常运行情况的监管。
3.2 健全精细化的检验检测监管体系
精细化管理要求建立一种具体化、明确化的管理责任,并对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并逐个落实。检验检测监管首先应按照精细化管理的一般规则对监管业务实施系统性的分工,建立由市场局牵头的统一有序的流程体系。首先,应明确并细化各部门的责任与分工,进一步合理配置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将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配备在专业的岗位上,充分挖掘现有检测监管人员的能力。检验检测企业运营过程需要及时有效的监管。监管部门应将监管重点从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建立检验检测标准流程,检测能力评价体系,质量鉴定评价体系,信息数据统计汇总平台等。通过各个职能部门信息数据的共享实现立体化的监管体系,及时发现企业的不良行为,最大程度降低企业不良运行的概率。国家应通过严格的规章制度约束企业的行为,如果企业存在违法现象,要及时发现、及早处理,降低对社会造成的损失。
3.3 加快实现检验检测监管机构的信息共享
不同部门间应尽快构建信息互通渠道,达到数据共享与信息互通的目标,并构建畅通的资源获取和数据公开机制,逐步建成规范有序的不良信息评价和风险预警工作规程。利用信息网络搭建在线监管平台,实时掌握并反馈数据信息。监管机构还要提炼筛选信息并及时发现问题,充分对所掌握的信息及时分析研判,力争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4 深化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推进管办分离支持民营检测机构发展
民营企业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并且经营灵活度高,这类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诞生,并且自身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民营资本的注入将会为检验检测市场注入新的活力,使检测认证市场的运营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我国现阶段存在大量具有政府背景的检测单位从事大量的强制性法定检验业务,在规模上形成了垄断资源与市场。应开展资源整合,使检测工作与行政执法需求相匹配,其余的部分可以推向市场参与市场竞争,这样既能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又能提高检测机构的工作效率。国家职能机构还应出台相应政策性法规,降低检验检测机构的从业门槛,只要民营企业能达到检测指标要求,就要鼓励他们积极发展。政府还应该探讨启动合资运营模式,鼓励民营资本向国有检测机构注资并参与管理,将民企高效的优点带入到国营企业中[7]。
4 结论
鉴于目前我国检验检测行业的发展现状以及检验检测监管领域存在的问题,我国需要采取必要措施提升对检验检测行业的监管水平。从欧美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看,他们凭借多年的开拓与积累创造出像SGS、BV、Intertek等检验检测认证公司,虽然这些公司数量较少,但营业收入比重较大,2018年SGS、BV营业收入分别为58亿、48亿欧元[8]。欧美国家的管理模式及发展方式值得我们借鉴研究。
要提升我国检验检测行业的监管水平,就要加强立法,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从顶层设计出发,完善检验检测行业法规,从而建立覆盖全行业的法规体系;要从监管的实际工作出发,以市场为导向,制定覆盖全流程的监管方案;要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平台以及多元化的渠道获取动态信息,为监管提供便利的信息来源渠道。这些措施有助于提升行业监管效能,从而促进检验检测产业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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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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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宗德,郑懿龙,唐茂芝.欧盟城市轨道交通装备检验检测与认证制度分析[J].城市轨道交通研究, 2017, 20(06): 1-6+14.
[6]于洋.辽宁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后的发展与对策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 2020(15): 7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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