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2009-2020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中国海关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全球疫情与国际贸易相互作用的回顾性研究
作者:韩鹏宇 马全宇 滕艳霞 毕秀欣
韩鹏宇 马全宇 滕艳霞 毕秀欣
摘 要 随着全球交通物流产业的快速发展,传染病疫情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变得愈发紧密。特别是在抗击国际重大疫情方面,经济全球化与国际贸易发挥了积极作用,世界多国出台了疫情防控相关贸易便利化措施,为全球协同抗疫提供了物资保障。本文回顾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期间世界贸易组织(WTO)发布的报告,从国际邮政、医疗物资出口、技术性贸易措施三个方面,综合分析疫情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海关开展口岸疫情防控和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 疫情;国际贸易;技术性贸易措施
The Review Study of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Pandemic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HAN Peng-Yu 1 MA Quan-Yu 2 TENG Yan-Xia 3 BI Xiu-Xin 4*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global transportation and logistics industr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andemics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intertwined.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have played a positive role in the fight against pandemic, with many countries adopting trade facilitation measures to ensure the supply of medical goods. This review examines WTO reports during the pandemic and explor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andemics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from a Customs perspective by analyzing international postal service, the exportation of medical products and technical trade barriers, thus offering insights for Customs to enhance its work in health quarantine and trade regulation.
Keywords Pandemic; International trade;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传染病疫情不仅会对全球人类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也会对世界经济带来冲击。为综合应对国际性疫情对世界经济的冲击,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国采取了多种贸易便利化措施,简化进出口审批程序,确保医疗、食品等重要物资的及时供应。国际贸易在受到疫情负面影响的同时,肩负起了全球联合抗疫的重任。通过WTO合作框架,药品、医疗设备、试剂、个人防护用品、疫苗等多种物资通过便捷方式进行安全认证,加快速度通关。疫情中采用的贸易便利化措施不仅有效缓解了全球抗疫压力,也对国际贸易自由化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因此,总结疫情期间国际贸易与疫情之间的相互作用对于海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疫情对全球邮政系统的影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以下简称“新冠”)疫情中,邮政服务对于欠发达国家和地区至关重要,不少生活和医疗物资的保障严重依赖运输于邮政。据统计,仅2020年上半年,就有137个国家受疫情影响中断了相关邮政服务。此外,航线的中断也影响了邮件投递。疫情对劳动力供应的影响也体现在通关时间上,在疫情较为严重的时期,工作人员减少导致条形码包裹的投递时间从平均2 h增加至64 h以上。总体而言,虽然邮政的国际物流在疫情面前体现出了一定的抗干扰能力,但是跨国物流总量在疫情初期呈现明显的下降。
2 针对医疗物资的出口限制
疫情的国际大流行也给全球医疗产品供应链带来了冲击。一方面,疫情防控消耗的医疗产品在短时间内激增;另一方面,制造业和国际运输的中断阻碍了相关产品的供应。部分国家为保障本国医疗物资储备,限制和禁止出口相关产品。虽然受出口限制影响的产品种类较多,但大多数措施主要针对面部的防护产品、防护服装和手套等,这些产品被统称为“个人防护装备(Personal Protection Equipment,PPE)”或“个人防护产品(Personal Protection Products,PPP)”。消毒剂、药品和食品也受到出口限制,但限制范围较为局限。由于大多数限制出口产品没有对应特定的关税条目,所以很难精确计算其对总体国际贸易量的影响。通过将出口限制产品与世界海关组织(WC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发布的新冠相关产品的HS编码进行匹配,粗略估计,在新冠疫情期间全球约21.5%的防护服和17%的医疗消毒产品贸易受到了影响。
3 疫情防控相关TBT和SPS措施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以下简称《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以下简称《SPS协定》),旨在保护人类、动物、植物及环境健康,同时确保国际贸易商品的安全。在疫情期间,其对稳定国际贸易正常运转,防止疫情通过贸易途径传播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为了增加个人防护用品的供给,巴西放宽了对相关产品进口的授权要求,加拿大和瑞士降低了标签规则要求等;为了方便相关防疫物资的进口,多个WTO成员国接受扫描副本或电子版的SPS证书。
3.1 通报措施概述
WTO公布的数据显示,在2020年全年,共有38个WTO成员国发布了疫情防控相关TBT和SPS通报措施,其中约2/3的通报为产品标准及合标评定程序,主要涉及人防护装备(PPE)、食品、医疗设备、植物产品和活动物贸易等。通报措施可以简单分为四大类,即简化认证程序、确保医疗用品安全、通过放宽技术规定保证食品供应、减少活动物国际贸易疫情传播风险。
2020年1—12月,WTO成员国提交的所有疫情相关通报和交流措施中有2/3与标准和法规有关。38个WTO成员国就提交了171份此类的通报与交流措施,其中106份涉及《TBT协定》,65份涉及《SPS协定》。第1份通报始于2020年2月3日,大多数通报集中在2020年4月。WTO分别在2020年6月和11月举行两次会议专门讨论疫情防控相关SPS通报,其中约有半数通报属于紧急通报。《SPS协定》附件B第6段指出,当成员国在健康保护方面出现或有可能出现紧急问题时,成员国可在其认为必要时简化通报流程,但需通过WTO秘书处将特定条例和所涵盖的产品通知其他成员国,并简要说明该条例的目标和理由,包括紧急问题的性质等。在紧急通报中,成员国可在采取紧急措施之前或之后进行通报,无需经历60 d的评议期或生效前6个月的过渡期。紧急通报虽然赋予了成员国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但仍要满足《TBT协定》和《SPS协定》的相关要求,如避免歧视及对贸易造成不必要的干扰,确保措施的科学性,与国际标准相协调等。
疫情期间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有以下特点:(1)成员国通报的措施多为临时性,使用期限通常为6个月。在TBT通报中,约半数为临时性措施通报,而在SPS通报中,临时性措施通报约占总通报数的2/3。(2)约有一半的SPS通报为紧急通报,剩余的则为普通通报。在普通SPS通报中,约93%的通报被认定为贸易便利化措施,而根据《SPS协定》中透明性原则的相关要求,对于被认定为贸易便利化的措施应尽快生效。(3)通报涉及的产品范围较广,包括个人防护用品(如洗手液、洗手液、口罩和防护眼镜等)、食品、活动物、医疗器械(包括医院和实验室消耗品,如酒精、注射器、纱布、试剂等)、药品及植物产品等。
3.2 贸易便利化措施
贸易便利化措施可以简单分为四大类,即简化认证程序、政策兼容、确保医疗用品安全、通过放宽技术规定保证食品供应。
3.2.1 远程认证
为保证疫情期间国际贸易的正常进行,减少现场监督检查的感染风险,很多WTO成员国批准使用远程或电子手段作为替代性合格评定程序。在SPS领域,一些成员国暂时放宽了传统认证要求,批准采用电子化认证途径。由此看出,电子认证正成为一种趋势。相关国际组织也为电子签证便利化提供了专业支持,如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正在实施的e-Phyto项目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的e-Vet项目,都得到了标准和贸易发展基金(STDF)的支持,为解决相关产品电子认证问题提供了保障。SPS通报措施主要适用于活动物、食品及植物产品,而在某些具体情况下,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类别更为广泛[1-3]。
3.2.2 政策兼容
建立联合、互认的审查机制,从而简化手续,加速医疗设备进口速度是国际联合抗疫的重要手段。例如,在2020年疫情流行严重时期,巴西、加拿大等借助相关国际合作框架,简化新型医疗器械和个人防护用品监管流程,确保相关急需医疗物资的快速通关[4-6]。
3.2.3 确保医疗产品安全
更新医疗产品卫生、质量安全要求成为应对疫情的重要手段。为应对2020年疫情的大流行,多国采用新标准,放宽了对进口医疗物资的限制,同时为国内相关企业的生产提供了便利。如科威特通过了一系列新的标准,涉及呼吸机、消毒剂和灭菌剂、医疗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等,纳米比亚和牙买加修订有关洗手液的生产要求;乌干达通过了关于非医用口罩和其他医疗设备的生产要求;秘鲁通过了关于社区使用口罩的生产要求,美国更新了空气净化颗粒呼吸器的测试和批准监管要求,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性能标准,适当降低了原来相对较高的要求,以满足在紧急情况下颗粒过滤呼吸装置的市场供应,巴西通过了新冠体外诊断产品的进口监管程序等。
3.2.4 保障食品供应
在食品安全领域,为确保疫情期间的食品供应,暂时放宽的某些技术性要求也成为一种应急措施。例如,2020年疫情期间,印度尼西亚暂时停止对主食(面粉、食用油、糖)等食品的强化和质量要求,以确保市场供应[7];巴西暂时放宽营养配方产品的上市授权标准,以应对国内出现的紧缺[8];瑞士放宽了其对食品标签的要求,放宽期限为6个月,以应对疫情造成的食品配料及相关包装材料的紧缺[9];埃及暂时将对符合某些条件的进口粮食原料和食品终产品的抽查率下调至25%[10]。
3.3 应对疫情通过活动物、动物产品传播风险
国际疫情发生时,一些国家会依据《SPS协定》对特定地区的进口商品采取暂时性限制措施,如禁止活动物(昆虫、节肢动物、两栖动物、爬行动物和活鱼)、动物产品的进口和过境;另有一些国家还对植物和鱼类等水生动物采取了限制措施[11-12]。据WTO公布的数据,2020年疫情早期,部分欧盟国家以及伊朗、韩国、瑞士等国家出口的动物及其制品均进入了限制名单[13-14]。
4 结语
当前,国际贸易和疫情防控的关系比以往更加密切,WTO、WHO等国际组织制定的法律规范在疫情中发挥的贸易调节作用更加明显。然而,由于相关条款对于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规定较为宽泛,导致不同国家采取的措施缺乏统一标准,这对疫情防控和国际贸易均产生了一定影响[15-16]。如何合理利用国际贸易规则,维护疫情时期我国合法贸易权益,也成为海关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的新课题[17-18]。为综合应对疫情带来的新挑战,海关应加强政策理论研究,进一步探索卫生检疫与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的关系,构建以卫生检疫为专业技术支撑、技术性贸易措施为贸易工作新型口岸防控体系,推动海关更好地服务于强国建设。
参考文献
[1] WTO official documents G/SPS/N/AUS/501; G/SPS/N/BRA/1686; G/SPS/N/CHE/84;G/SPS/N/CHN/1173; G/SPS/N/CRI/230; G/SPS/N/EGY/115; G/SPS/N/IDN/132; G/SPS/N/IDN/133; G/SPS/N/JPN/755; G/SPS/N/KAZ/59; G/SPS/N/KOR/685; G/SPS/N/KOR/700[R/OL]. (2022-6-24)[2024-8-20]. https://eping.wto.org/.
[2] WTO official documents G/SPS/N/PHL/458; G/SPS/N/PHL/461; G/SPS/N/TPKM/526; G/SPS/N/TPKM/530; G/SPS/N/AUS/501[R/OL]. (2022-4-24)[2024-8-20]. https://eping.wto.org/..
[3] WTO official document G/TBT/N/BRA/984[R/OL]. (2020-3-18)[2024-8-20]. https://eping.wto.org/.
[4] WTO official document G/TBT/N/BRA/988[R/OL]. (2020-3-26). [2024-8-20]. https://eping.wto.org/.
[5] WTO official document G/TBT/N/BRA/993/Add.1[R/OL]. (2020-3-04) [2024-8-20]. https://eping.wto.org/.
[6] WTO official document G/TBT/N/CAN/609[R/OL]. (2020-4-14) [2024-8-20]. https://eping.wto.org/.
[7] WTO official documents G/TBT/N/IDN/1/Add.4; G/TBT/N/IDN/70/Add.1 and G/TBT/N/IDN/77/Add.5[R/OL]. (2022-4-24) [2024-8-20]. https://eping.wto.org/.
[8] WTO official document G/TBT/N/BRA/1018[R/OL]. (2020-6-11) [2024-8-20]. https://eping.wto.org/.
[9] WTO official documents G/TBT/N/CHE/246 [R/OL]. (2020-4-24) [2024-8-20]. https://eping.wto.org/.
[10] WTO official document G/SPS/N/EGY/115[R/OL]. (2022-4-24) [2024-8-20]. https://eping.wto.org/.
[11]WTO official documents G/SPS/N/RUS/178;G/SPS/N/RUS/178/Corr.1. (G/SPS/N/RUS/178/Add.1 and G/SPS/N/RUS/178/Add.2)[R/OL]. (2022-4-24) [2024-8-20]. https://eping.wto.org/.
[12] WTO official document G/SPS/N/KAZ/59[R/OL]. (2020-9-21) [2024-8-20]. https://eping.wto.org/.
[13] WTO official document G/SPS/N/MUS/18. (G/SPS/N/MUS/18/Add.1)[R/OL]. (2022-4-24) [2024-8-20]. https://eping.wto.org/.
[14] WTO official document G/SPS/N/IDN/132[R/OL]. (2020-3-20) [2024-8-20]. https://eping.wto.org/.
[15]边永民.新型冠状病毒全球传播背景下限制国际贸易措施的合规性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 2020, (7): 1-13. DOI:10.13510/j.cnki.jit.2020.07.001.
[16]颜晓缘. 影响货物贸易的额外卫生措施的国际法规制度研究[D].上海. 华东政法大学, 2023. DOI:10.27150/d.cnki.ghdzc.2023.000045.
[17]李勃, 翁赟琦, 吴海磊.卫生检疫技术性贸易措施初探[J].中国国境卫生检疫杂志, 2017, 40(3): 203-208. DOI:10.16408/j.1004-9770.2017.03.016.
[18]吴凌梓. 我国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研究[D]. 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 2021.
基金项目:海关总署科研项目(2024HK092)
第一作者:韩鹏宇(1988—),男,汉族,吉林长春人,硕士,主要从事卫生检疫相关工作,E-mail: 799103260@.qq.com
通信作者:毕秀欣(1969—),女,满族,辽宁宽甸人,本科,副主任技师,主要从事卫生检疫工作,E-mail: 631054232@.qq.com
1. 丹东海关 丹东 118000
2. 大连海关 大连 116000
3. 大窑湾海关 大连 116000
4. 丹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丹东海关口岸门诊部) 丹东 118000
1. Dandong Customs House, Dandong 118000
2. Dalian Customs District, Dalian 116000
3. Dayaowan Customs House, Dalian 116000
4. Dandong International Healthcare Center (Port clinic of Dandong Customs), Dandong 1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