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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集装箱检疫措施及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史亚千 陈晓宇 林逸嘉 曹军 万华乐 龙勇 琚景衡 顾光昊
史亚千 陈晓宇 林逸嘉 曹军 万华乐 龙勇 琚景衡 顾光昊
摘 要 随着全球贸易的快速发展,集装箱已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运输工具之一。但因集装箱在世界各地周转频繁,且内部环境复杂,容易为有害生物提供生存和传播的条件。本文通过整理和分析部分国家和地区集装箱检疫要求与措施,提出我国应对集装箱携带有害生物风险的对策建议,为监管部门和相关行业从业者提供参考。
关键词 集装箱;检疫措施;对策建议
Pest Quarantine Measures for Containers in Various Countries and Implications for China
SHI Ya-Qian1,2 CHEN Xiao-Yu1 LIN Yi-Jia1,2 CAO Jun1
WAN Hua-Le1 LONG Yong1 JU Jing-Heng1 GU Guang-Hao1*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global trade, containers have become one of the primary means of transportation in international trade. Due to their frequent circulation and complex internal environments, containers can easily harbor and facilitate the spread of harmful organisms, including pests such as insects, weeds, plant diseases, and rodents. This paper reviews and analyzes quarantine requirements for containers adopted by different countries and regions, and offers countermeasures for China to mitigate the risk associated with pest transmission through containers. The aim is to provide useful reference for regulatory authorities and industry practitioners.
Keywords container; quarantine measures; countermeasure suggestions
在全球贸易中,海运量在国际货物运输总量中占比80%以上,而集装箱凭借其安全性高、运载量大、成本低廉等优势,成为主要运输载体之一。据统计,每年全球物流链运送的集装箱量达到2.2亿次[1],这些集装箱来自世界各地,周转频繁,且内部环境复杂,容易为有害生物提供生存和传播的条件,可能携带昆虫、杂草、植物病害、鼠类等有害生物。目前各个国家均采取措施加强集装箱的检疫,本文通过查找整理各个国家地区集装箱检疫要求,提出我国应对集装箱携带有害生物风险的对策建议,为防控集装箱有害生物入侵提供参考。
1 部分代表性贸易国家(地区)集装箱检疫要求
1.1 新西兰海运集装箱检疫要求
2006年,新西兰为应对受污染和被有害生物侵害的集装箱对其造成的生物安全威胁,与集装箱进口商、航运公司和太平洋植物保护组织等合作开发海运集装箱卫生系统(Sea Container Hygiene System,SCHS)。根据SCHS的要求,集装箱入境时需要先通过该系统进行申报,船舶运营者必须在船舶预计抵达新西兰第一个港口的时间前不少于48 h,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初级产业部提供进口货物报告。检疫机构收到相关信息后对该批货物及集装箱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根据不同的风险评估结果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同时,为防范动植物疫情疫病、外来入侵物种随海运集装箱传入,新西兰在2003年颁布实施《各国海运集装箱进境卫生标准》,之后又在2009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2年进行了多次修订。2022年8月19日,新西兰初级产业部(Ministry for Primary Industries of New Zealand,MPI)最新修订的海运集装箱卫生标准生效实施。此次修订调整了所有入境海运集装箱的检疫及申报要求,主要如下:(1)所有国家进境到新西兰的海运集装箱,包括经新西兰转运的海运集装箱,必须满足“运抵时清洁干净”的要求。(2)对于来自意大利的海运集装箱(转运除外),针对茶翅蝽检疫要求的实施时间变更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3)增加了进口海运集装箱的检疫声明,包括集装箱的清洁情况、货物种类、包装情况等,有助于新西兰海关和检疫部门对进口海运集装箱进行更加精准的检疫和监管。(4)增加了附表——茶翅蝽敏感货物。如果进口商品属于对茶翅蝽检疫处理方法敏感的货物,在提交清关申请时,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MPI[2]。
1.2 澳大利亚海运集装箱检疫要求
澳大利亚于2007年加入了新西兰的SCHS并实施离岸集装箱植物检疫制度,根据来源国风险等级、起运港离岸风险管理状况和输澳的目的地,对集装箱实施不同的查验率,查验率可以根据季节性害虫和新出现的疫情情况进行调整。
澳大利亚要求所有进境集装箱必须在入境申报时附带清洁证书,且入境时由生物安全官员进行查验。任何未达到要求的集装箱要进行二次清洁或处理,或者被拒绝入境。查验标准包括内部无有害生物、植物残留或土壤污染[3]。
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Australian Quarantine and Inspection Service,AQIS)制定了《货物集装箱检验概况和检疫程序》,规定只有具备检验检疫机构和检验检疫条件的港口方可进口集装箱;申报集装箱的检疫处理必须是在集装箱到达进境口岸之前;申报人向口岸动植物检验检疫机构提供的单证包括集装箱载货明细单、港务公司或调箱员填写的进境集装箱申报单、由货主或其代理填写的装载应检集装箱的检疫申报单,其中集装箱载货明细单必须在船到港前5 d提供。对集装箱的检疫处理主要包括:(1)对集装箱内外木质结构必须按AQIS认可的方法进行永久性的免疫处理,检验检疫机构对经永久性免疫处理的集装箱实行注册登记,对未经永久性免疫处理的集装箱,则要求出口国提供有效期为21 d的熏蒸证明;(2)对集装箱内外必须进行严格的检疫处理,以防止如蜗牛特别是非洲大蜗牛、土壤、植物性材料、动物性残留物,甚至鸟粪等可能携带传染疾病的媒介传入;(3)对集装箱内应检货物的法定检疫处理[4]。
1.3 北美海运集装箱倡议行动
为了降低进入北美地区的集装箱疫情风险水平,保护农业、林业和自然资源免受入侵性病虫害的侵袭,2017年2月由美国农业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USDA)、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anadian Food Inspection Agency,CFIA)与美国和加拿大边境保护机构,牵头发起了北美海运集装箱倡议行动,用于指导北美地区海运集装箱疫情的防范和控制。
相关机构共组织了2次大型会议,主要围绕清洁集装箱的联合行业指南、国家植保组织与业界各自的角色与作用以及如何扩大参与等内容进行了探讨和深入研究。会议形成并发布了《北美海运集装箱清洁公告》,主要内容包括:(1)植物疫情的影响。当港口查验发现受疫情污染的集装箱时,会对货主、进口商或托运人产生预期影响,这些影响涉及集装箱延迟通关,并生成货物滞留费用,同时增加了由于集装箱隔离、装船、处理、清洁或退回原产地而产生的相关费用。而清洁集装箱可有效缩短货物入境口岸检查的时间,减少货舱滞留费用,避免由集装箱隔离、装船、处理、清洁或退回原产地而产生的意外支出[5]。(2)鼓励业界主动采取措施。出口商或其代理人应采取措施,尽可能减少集装箱装载过程中的有害生物污染。这些自检措施包括:检查海运集装箱内外部是否有污染物,例如植物、种子、昆虫、卵块、蜗牛和土壤等;在装货前打扫、真空吸尘或清洗集装箱,以清除潜在的有害生物污染物;确保装入海运集装箱的货物清洁、无可见污染物;确保清洁货物存放区域以及集装箱载货区域没有污染物,不要把集装箱放置在容易受到昆虫和蜗牛污染的草地上;不要将集装箱置于明亮的灯光下,因为会吸引昆虫并增加污染的可能性;定期检查集装箱是否携带昆虫和卵块,并根据需要进行清理;适当的情况下使用诱饵、诱捕器或屏障将有害生物阻拦在货物存放和装载区域之外;在生产动物产品的设施间转移集装箱时,避免集装箱穿过粪便或废水区域,尽可能把集装箱停放在硬化铺砌的地面上,远离牲畜围栏和牧场,打扫、真空吸尘或清洗集装箱,以清除可能传播动物疾病的污染物(如土壤和粪便)。
1.4 欧盟国家水运集装箱要求
大多数欧盟国家把检验检疫工作重点放在产地,货物入境时主要检查有关单证,核对货证是否相符等,必要时才实施抽查性检验检疫。抽查频度根据以前进出口记录的风险分析程序来决定。对于集装箱的检验检疫,主要在货物集装箱的集散地进行。例如,荷兰鹿特丹港设有专用的集装箱集散区(专用冷库),区内设有检验检疫站;在植物进口的集散地,也设有专门的检验检疫人员,审核单证、核对货物并实施现场检验检疫。
德国和荷兰对出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按贸易合同或输入国要求进行。对进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实行由公司自律管理的运行机制,政府一般不实施边境检验检疫和卫生除害处理,但对未经检疫处理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食品等的集装箱,则须与所载货物一并进行检验检疫或卫生除害处理。德国对来自疫区的集装箱,则根据其是否构成危害的实际情况,分为一般熏蒸消毒、转至第三国、退回或销毁处理[5]。
2 我国进出境集装箱检疫要求
2021年4月15日,我国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建立了首次进境或者暂停后恢复进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高风险生物因子国家准入制度。进出境的人员、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等应当符合我国的生物安全管理要求。
目前我国进出境集装箱按照《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进行检验检疫管理工作。该办法最初于2000年1月由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随后2018年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023年海关总署令第262号对其进行修订,规定了出境、进境、过境的集装箱均应实施检验检疫,并对集装箱的卫生除害和监督管理作出要求。
在标准方面,2018年,我国发布了国家标准GB/T 36854—2018《集装箱熏蒸操作规程》,该标准是对检疫发现问题后熏蒸处理的操作要求。2021年,又发布了GB/T 39916—2021《进出境集装箱场站植物检疫防疫体系建立指南》、GB/T 39919—2021《出境集装箱植物检疫规程》、GB/T 39921—2021《进境集装箱植物检疫规程》等国家标准[6],详细规定了集装箱的检疫操作流程和要求。
在集装箱进境前,企业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海关申报集装箱数量、规格、启运地/目的地、装载货物类型、数量、箱内有无植物性包装、铺垫材料等。海关根据风险高低确定查验比例,实施现场检疫,对于判定不合格批次需进行不合格处置。目前,我国进境重箱随货物一同实施查验,进境空集装箱未建立统一的监管模式,由直属海关基于监管资源、场地条件等情况实施统一布控或制定统一作业指引。
3 应对集装箱携带有害生物风险的启示
3.1 对于进境空集装箱实施统一布控
由于我国长期处于贸易顺差,空集装箱进境量大,而进境空集装箱携带的有害生物风险不容忽视。笔者建议对进境空集装箱实施统一布控,可将进境空集装箱安全布控检查统一纳入署级新一代海关作业系统,实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统一申报、风控系统统一布控、查管系统统一检查、查异系统统一处置[7]。
3.2 强化集装箱清洁要求
新西兰要求所有进境包括转运到新西兰的海运集装箱,必须满足“运抵时清洁干净”的要求;澳大利亚要求所有进境集装箱必须在入境申报时附带清洁证书。我国可以通过申报系统、发布公告等方式,要求进境集装箱在抵运前进行必要清洁。另外,鼓励我国进出口企业主动采取措施,在装货前对集装箱进行全面检查和清洁,确保货物和集装箱存放区域无污染物,避免集装箱在存放和运输过程中受到有害生物污染。
3.3 加强合作与交流
有害生物的传播往往跨越国界,因此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对于防止其扩散至关重要。我国应积极加强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等机构的合作,共同应对有害生物入侵的挑战。我国相关部门也可加强与航运公司、集装箱公司、贸易商的交流,共同防范海运集装箱有害生物入侵[8]。
4 结语
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进出境集装箱携带有害生物的风险将持续存在,有效防控进出境集装箱携带有害生物风险,是维护国门生物安全、保障农林牧渔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未来,应持续关注全球疫情动态,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提高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控能力。同时,相关人员应加强面向公众的宣教,提高全社会对有害生物入侵危害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防范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万华乐, 顾光昊, 林逸嘉, 等. 海运集装箱植物检疫国际规则制定进展与展望[J]. 植物检疫, 2023, 37(6): 69-75.
[2]黄静, 孙双艳, 马菲. 新西兰《生物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和要求[J]. 植物检疫, 2022, 34(4): 81-84.
[3] 石磊, 张岳林, 马赛. 借鉴澳大利亚的先进管理经验改革进境集装箱空箱的检验检疫模式[J]. 中国国境卫生检疫杂志, 2007, 30(4): 246-249.
[4] 易宗强, 周淑辉, 顾光昊. 集装箱检疫概述[J]. 植物检疫, 2018, 32(6): 1-5.
[5] 靳步. 北美海运集装箱倡议行动及对我国的启示[J]. 植物检疫, 2020, 31(6): 6-8.
[6] 曹军, 顾光昊, 万华乐, 等. 中国进出境集装箱植物检疫标准体系构建初探[J]. 植物检疫, 2024, 38(4): 60-63.
[7] 文勇, 林谷园, 张晓燕. 进境集装箱空箱植物检疫现状及风险应对措施[J]. 植物检疫, 2014, 28(3): 84-88.
[8] 裘炯良, 郑剑宁, 赵瑞, 等. 宁波口岸外来有害生物截获情况及国境口岸检疫对策[J]. 中国国境卫生检疫杂志, 2011, 34(5): 379-381.
基金项目:海关总署科研项目(2023HK054)
第一作者:史亚千(1983—),女,汉族,陕西华阴人,硕士,高级农艺师,主要从事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E-mail: 28377950@qq.com
通信作者:顾光昊(1971—),女,汉族,江苏盐城人,硕士,农艺师,主要从事进出境植物检疫管理和国际植物保护公约履约研究工作,E-mail: gu_guanghao@customs.gov.cn
1. 深圳海关 深圳 518100
2. 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深圳 518100
1. Shenzhen Custom, Shenzhen 518100
2. Shenzhen Academy of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Shenzhen 51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