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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贸易产品碳排放数据跨境管理研究
作者:尚士进 黄今 李恒 陆地 徐畅
尚士进 黄今 李恒 陆地 徐畅
尚士进 1 黄 今 1 李 恒 2 陆 地 1 * 徐 畅 3
摘 要 全球气候变化形势日益复杂,国际社会对碳排放的关注度持续攀升,欧盟等地区已率先出台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CBAM),推动气候政策与贸易政策深度交织。贸易产品涉碳排放数据的跨境流动不仅关乎国家数据安全与产业核心竞争力,更深刻影响着国际气候协作的成效与贸易公平的实现。本文聚焦贸易形势、碳排放数据和数据流动风险研究分析,提出数据跨境管理建议,为我国参与国际碳规则制定、企业应对跨境碳监管提供支撑与指引,同时保障数据主权,推动全球绿色贸易协同发展。
关键词 进出口产品;碳排放;数据跨境安全
Research on the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Mechanism of Carbon Emission Data of Import and Export Products
SHANG Shi-Jin 1 HUANG Jin 1 LI Heng 2 LU Di 1* XU Chang 3
Abstract The global climate change situation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complex, and international attention on carbon emissions continues to rise. The European Union and other regions have taken the lead in introducing the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 promoting the deep integration of climate policies and trade policies. The cross-border flow of carbon emission data related to trade products not only concerns national data security and industrial core competitiveness, but also profoundly affects the effectiveness of international climate cooperation and the realization of trade fairness. This paper focuses on analyzing trade trends, carbon emission data and carbon related data flow risks, proposing suggestions for cross-border data management. It aims to provide support and guidance for China’s participation in international carbon rule making and enterprises’ response to cross-border carbon regulations, while safeguarding data sovereignty and promoting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global green trade.
Keywords import and export products; carbon emission; cross-border data security
随着全球气候治理行动的持续深化,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CBAM)为代表的绿色贸易规则正加速重塑全球贸易格局。这类规则通过设定碳排放核算标准、实施碳边境调节措施等,不仅对各国贸易产品的低碳属性提出要求,深刻影响着国际贸易的流向与结构,更在数据跨境流动层面存在风险。
依据国际通用标准《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确立的核算范围框架,基于生命周期评价方法,产品碳排放涉及范围1(直接排放)、范围2(间接排放)、范围3(全价值链排放)3个核算范围[1]。本文所关注的贸易产品碳排放数据,是指跨境贸易场景中产品涉及的需跨境流通的碳排放相关数据,包括产品从原料获取、生产制造、运输分销、使用消费到废弃回收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中涉及的碳排放相关数据。具体碳排放量计算过程还涉及生产工艺、设施型号、供应链等能折射国家能源结构、产业布局、企业机密等相关重要经济信息。
这些信息伴随着产品跨境贸易而跨境流动,既可能因各国数据主权与监管规则的差异,引发国际间的规则协调问题,也可能因产业核心数据违规跨境流动,对相关国家的产业安全与发展利益构成潜在影响。在此背景下,我国应构建科学有效、公平对等的进出口碳数据跨境治理机制,保障数据安全与主权的同时,推动全球低碳贸易有序发展。
1 我国进出口贸易碳排放分析
1.1 进出口贸易概况
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2024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43.85万亿元,比2023年增长了超2万亿元。其中,出口规模首次突破25万亿元,达到25.45万亿元,连续8年保持增长;进口额18.39万亿元,贸易顺差超7.06万亿元(图1)。
从行业贸易发展情况来看,2020—2023年,我国进出口变化显著。出口上,机电产品增至13.92万亿元,占比超58%,其中电动载人汽车、锂离子蓄电池和太阳能电池“新三样”2023年出口首破万亿,达1.06万亿元,增长29.9%;劳动密集型产品中,纺织服装等7大类2022年达4.28万亿元后略降至2023年的4.11万亿元,占比约17%,箱包、鞋和玩具等品类此前增幅明显。进口方面,大宗商品中能源、金属矿砂等进口量增幅明显,2023年进口原油、天然气、煤炭等能源产品11.58亿吨,铁、铝等金属矿砂14.58亿吨,为工业提供保障;关键零部件中电脑中央处理部件、航空器零部件等部分品类进口值增幅超40%;消费品中特色食品、母婴用品、数码家电等进口1.95万亿元,跨境电商进口增长3.9%[2]。
1.2 重点贸易产品碳排放形势分析
在全球贸易体系下,国际分工差异使发展中国家在碳排放问题上面临严峻挑战。发展中国家常承接发达国家产业转移,或是作为资源、能源密集型及中低端制造业产品的出口方,承担大量碳排放,其中产生的大量碳排放主要服务于欧美发达经济体的最终需求[3]。如有研究表明,我国在特定时段内,因钢铁原材料产品贸易为其他国家承担的二氧化碳净排放量达1.0亿吨,因光伏产品贸易承担的净排放量达 2.5亿吨[4]。这意味着产业转移、产品流动过程中也在进行碳排放转移。
近些年,我国重点贸易产品类型丰富多样。在传统领域,机电产品长期占据重要地位。据统计,2024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额达21255亿美元,同比增长7.5%[5],在生产与运输环节,机电产品涉及大量能耗与碳排放。钢铁作为高耗能、高排放产品,2024年出口钢材11071.6万吨,同比增长22.7%[6]。化工产品方面,以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产品、塑料及其制品为代表的化工品,从原料生产到产品运输,各环节碳排放复杂。在新兴领域,“新三样”即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发展迅猛,其排放也受到广泛关注。
欧盟等地区的碳管理政策持续拓展覆盖的产品范围,从起初聚焦能源密集型产品,逐步延伸至机电、化工和锂电池等领域[7]。这不仅对我国出口企业的碳合规提出严苛要求,随着数据申报范围不断扩大,产业核心信息的暴露风险也在持续攀升[8]。在此情形下,加强对重点进出口产品排放情况统计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精准统计,能够更好地把握我国贸易产品碳排放现状,为应对国际碳管理规则提供数据支撑,助力我国在全球贸易中占据主动地位,实现贸易与环保的协同发展。
2 国际涉碳政策数据管理要求分析
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各国就应对气候变化已形成共识。欧美国家在国际气候谈判等场合承诺了较为严格的减排目标,为了实现这些目标,近些年陆续推出了多样化政策工具,如欧盟的CBAM和《新电池法》、法国电动车碳足迹补贴等[6],核算边界、数据清单及质量要求、数据监管模式及流程等方面各有特点,但均强调了碳数据的重要性,并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透明度,以适应日益严格的国际要求。本文从以下几个维度进行特征总结,见表1。
3 碳数据跨境安全分析
当前,全球数据跨境安全法律法规尚有待完善,对企业、产业及国家层面将带来多重安全风险[8]。
3.1 企业层面风险
欧盟CBAM要求报送数据涉及产品类型、生产路线、排放设施、外购原材料前体以及能源使用等相关数据;《新电池法》要求提供全生命周期数据,涉及企业名称、地理位置、产品材料清单、销售与生产加工数据、能耗与排放数据等[8],这些数据涉及企业核心生产工艺、技术细节及材料配方等信息,可能对企业形成不公平竞争的不利局面。
3.2 产业层面风险
CBAM要求企业申报设施经纬度、隐含碳排放等详细数据,若未建立有效保护措施,碳排放数据无序跨境存在产业核心数据泄露、违规使用风险;上游供应链信息、物流路径等被逆向追踪,易放大“断链”风险[9]。以钢铁为例,从当前企业填报数据类型来看,预测风险路径可能如下:一是产线工艺参数、能耗数据等可能被外方企业用于对标分析,进而削弱我国产业竞争力;二是企业为完成核算需联动上游原料供应商提供数据,碳核算系数一旦调整可能引发整个产业链出口成本波动;三是在大量同类产线数据、经纬度等信息汇总后,产业的产能分布、技术路线等产业特征有暴露风险,不利于产业稳定发展。
3.3 国家层面风险
一方面,存在数据主权风险。各国数据主权主张具有明显差异,缺乏统一协调框架[8],而碳排放相关数据的披露可折射核心经济信息,在数据跨境流动时存在一定风险[10];另一方面,存在规则话语权风险。发达国家凭借碳数据核查技术与标准制定的先发优势,所设定的相关排放系数未及时更正,无法反映出我国近年来真实减排情况,将为我国相关产业在国际贸易中带来不利影响[11]。
4 跨境数据管理建议
4.1 建立完善碳数据风险管理制度
根据GB/T 43697—2024《数据安全技术 数据分类分级规则》等国家标准开展重要数据识别、设立分级框架[8],发挥口岸统计作用,对跨境数据按“安全敏感度+行业属性”实施差异化管理,对不同等级数据实行不同公开程度及共享范围,有效监控数据的动态流向,使数据使用、数据共享行为“可见可控”。
4.2 聚焦重点贸易产品开展试点
深化海关大数据平台应用,对重点产品贸易数据进行动态监测,分析不同区域隐含碳流向,识别高碳贸易节点。研究制定进出口产品碳排放统计规则,明确数据采集范围、质量要求、格式与频率、采集流程及安全要求,确保符合国家安全、国际要求等规则。搭建数字化碳溯源管理平台,整合多方数据,实现实时汇总、分析与可视化,提升统计精准度[12]。
4.3 探索数据信息跨境流动安全试点
建立碳数据跨境“识别—分类—评估—出境”管理体系,梳理核心信息,建立重要数据目录。设置“碳数据跨境流通绿色通道”,对敏感数据实施审批,一般贸易数据简化流程。利用区块链推动碳标签跨境溯源,例如开展与欧盟地区、东盟地区的碳标签互认试点,在明确数据安全边界的前提下,促进碳数据双向流动[12]。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的碳数据治理方案,为全球碳数据治理提供参考[10]。
4.4 加强构建多方协同体系
政府主导政策标准制定、数据统计审核等工作,行业协会发挥自规范与培训作用,鼓励第三方提供核查、咨询服务,形成多元共治模式[12];国际方面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碳足迹合作,建立碳标签互认机制[13],分享碳足迹核算方法与数据治理经验,提升排放数据全球主导权;依托产能合作项目,将我国低碳技术与标准融入当地产业链,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话语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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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钢铁新闻网. 2024年中国出口钢材11071.6万吨!同比增 22.7%[EB/OL]. (2025-01-13)[2025-11-13]. http://www.csteel news.com/xwzx/jrrd/202501/t20250113_96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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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由1+X合作单位资助
基金项目: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自立科研课题(2023HZ04)
第一作者:尚士进(1985—),男,汉族,辽宁海城人,硕士,工程师,主要从事通关监管技术研究工作,E-mail: shangshijin@cgac.intra.customs.gov.cn
通信作者:陆地(1982—),男,汉族,宁夏银川人,硕士,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通关监管技术研究工作,E-mail: landaland@163.com
1. 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北京 100026
2.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 401120
3. 成都海关技术中心 成都 610041
1. Science and Technology Research Center of China Customs, Beijing 100026
2. China Automotive Engineering Research Institute Co., Ltd, Chongqing 401120
3. Technology Center of Chengdu Customs District, Chengdu 610041

图1 2020—2024年我国贸易顺差情况
Fig.1 Trade surplus of China from 2020 to 2024
表1 重点涉碳政策碳排放数据要求对比
Table 1 Comparison of carbon emission data requirements in key carbon-related policies
对比项目 | 欧盟CBAM | 欧盟《新电池法》 | 法国电动车碳补贴 | 日本动力电池碳足迹补贴 |
核算方法 | 针对特定行业产品 (钢铁、铝、水泥、化肥、氢、电力), 依据EU-ETS标准, 重点关注生产环节碳排放 | 基于特定工厂特定型号电池的物料清单等, 采用全生命周期核算方法 (出台针对性核算标准) | 涵盖车辆特性、生产运输、原材料等, 综合评估全制造链碳足迹 | 聚焦生产环节碳排放, 未来或与欧盟共建统一标准 |
碳数据清单内容要求 | 注重生产直接及间接碳排放 (电力) 数据, 用于确定碳含量及“碳税” | 需提供生产地、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等数据 | 提供全生命周期排放数据, 但侧重制造、运输等环节碳数据, 用于计算碳足迹评分和补贴 | 现阶段关注生产碳排放数据, 后续或拓展至全生命周期 |
数据质量控制 | 过渡期数据需保持可追溯性, 企业内核 (不需第三方核查) , 正式实施后官方审核且违规有处罚措施 | 碳足迹声明对应特定生产地型号, 材料能源若变化需重算, 数据信息存储在产品数字护照 | 要求提供文件, 经官方审核保障质量 | 设第三方机构核实数据, 外部监督保障质量 |
监管立法要求 | 基于气候环境法规, 为欧盟全球气候治理工具 | 属欧盟可持续发展战略, 以环保法规为基础, 规范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 | 依据国内能源转型政策, 推动绿色交通 | 源于国内低碳政策, 提升产业竞争力 |
管理机构 | 欧盟委员会主导, 成员国协助, 海关参与 | 欧盟委员会牵头, 成员国机构参与, 海关负责核查 | 法国生态转型署负责 | 日本经济产业省主导, 或引入第三方 |